贵德警方破获一起抢劫杀人案
今年3月2日11时28分,贵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尕让派出所来电:贵德县尕让乡阿什贡村302乡道黄河北岸黄河中发现一具尸体,请求协助调查。
接警后,贵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向带班领导上报警情,并向刑警队和治安大队下达指令迅速赶往现场。与此同时,贵德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海,副局长张建中也先后赶赴现场。
由于案情特殊,贵德县公安局立即上报省、州两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王占海,海南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坚俊到贵德县参与案件侦办,并指派省、州两级法医、刑侦专家会见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3月2日晚,贵德县公安局召开“3.02”案件案情分析会,听取各队民警现场勘查情况,办案民警主要围绕案件中的线索,证据、现场勘查、案件中的疑难点等方面,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报、探讨。贵德县公安局对案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安排民警深入周边走访调查,确认尸源。
参与办案的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蔡国鹏介绍,阿什贡村302乡道黄河北岸勘察时在黄河大桥发现有可疑痕迹,侦查员立即对可疑现场进行了勘察,最后在黄河大桥125米处发现了几根毛发和可疑的红色斑迹,侦察民警判断可疑痕迹处为抛尸地点。
随后,贵德县公安局将发现的毛发送往省公安厅进行DNA技术鉴定。经省厅技术专家对疑似抛尸现场提取的相关生物检材进行比对,确定抛尸现场,同时通过入像比对确定了尸源信息:死者为大通籍男子候某某(男,汉族,1972年11月6日出生,籍贯青海大通)。
随即,省州两级公安机关法医对死者候某某尸体连夜进行解剖检验,查找致死原因、经检验,初步认定死者死因为他杀。确定尸源及死亡原因后,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建中带领办案民警连夜前往青海省大通县对死者社会关系等进行走访调查。
经办案人员严密排查,初步锁定王某仓(男,汉族,1987年10月14日出生,青海省大通县人)孙某林(男,汉族,1973年12月19日出生,青海省贵德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决定对二人实施抓捕。
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办案民警33个小时的连续奋战,2021年3月3日下午20时,王某仓在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被成功抓获,21时许,孙某林在西宁市城西区抓获被成功抓获。2021年3月4日凌晨1时许,王某仓、孙某林被押解至贵德县公安局,经审讯二人对预谋抢劫杀害候某某,并抛尸黄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仓、孙某林供认,两人因没有收入先后向候某某先后借钱,但遭到候某某拒绝。3月初,王某仓、孙某林商量再次向候某某借钱,遭到候某某拒绝后两人将候某某绑了起来,威胁候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取完钱后将候某某拉到贵德县尕让乡附近将其抛入黄河。
33个小时的昼夜奋战,贵德县“3.02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得益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彰显了办案民警勇于担当、敢打必胜的战斗精神,也证明了贵德公安是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过硬队伍。
目前,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