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结息公告
公积金利息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
按照上述法规文件规定,2024年6月30日,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了年度结息。2024年度的结息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一年定期挂牌利率1.50%执行。2024年6月30日全州结息的总人数为22661人(正常缴存和封存累计),当期结算利息3077.19万元,较上年增长4.03%,人均结息1357.92元,结付利息现已全部汇入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