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司法局党组推行“五化”工作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为压紧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下,海南州司法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研究制定既符合总体要求,又符合本单位职能特点的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管在日常,将风险隐患防范在事前,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在关键时、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
突出重点,廉政责任具体化。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导向标,为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领导班子成员清楚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怎么做,局党组以“条目式”“清单式”的方式,制定印发了《海南州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日常监督的任务具体化、数据化,避免出现“越位”“失位”“缺位”的现象。
明确分工,工作任务精准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海南州司法局党组研究制定的《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从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三个层次职责出发,细化分解具体任务58项,将党风廉政建设所有涵盖的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细化,真正让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一岗双责与工作实际有效结合,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制度更完善。
接受监督,推动工作规范化。深刻认识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作用,主动配合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工作,切实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指导、局党组负责同志与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邀请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等措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阳光透明,监督执纪常态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全局14名重点岗位人员不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专题教育,通过编发廉政提醒函等,开展“不间断”式教育提醒,进一步拧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坚守初心、严格自律的思想发条。重点检查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政府采购以及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问题。
事前提醒,风险防范前置化。牢牢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组织各科室围绕“人、财、物、权”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梳理查找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在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各类风险点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先后制定《中共海南州司法局党组“四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海南州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州司法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等相关制度9项,梳理廉政风险点74个,制定防控措施56个,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为全体干部职工编织起了清正廉洁的“保护网”,远离腐败的“防火墙”。